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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 桦清时任董事长、时任财务总监擅自以公司名义为个人提供担保遭警示

2019-04-09 10:53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4月9日讯 因擅自以公司名义为个人提供担保, 4月8日,天津桦清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ST 桦清)时任董事长潘子系,时任 ST 桦清财务总监刘学升遭全国股转系统自律监管。

公告显示,2011 年 6 月至 2012 年 6 月,潘子系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以公司名义为其个人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 2,000 万元,该违规事项发生在挂牌前,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2012 年 11 月 8 日至 2013 年 11 月 7 日,潘子系和刘学升未经决策程序,使用公司子公司上海博天技术有限公司名义将其名下的全部房产以 1500 万元担保金额对外担保抵押,该担保未及时披露。

ST 桦清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 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1.5 条、《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第二十七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细则(试行)》(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潘子系以公司名义为个人债务提供担保,未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事项,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1.5 条的规定。刘学升伙同潘子系违规以公司名义进行担保, 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的规定。

根据《业务规则》第6.1 条、《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 ST 桦清、潘子系、刘学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责任编辑:傅昱佳(QF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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