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4月8日讯 因未按规定披露股东的股票减持计划,沙钢股份于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开出的警示函,并被记入诚信档案。
公告显示,江苏证监局于近日处理举报事项时,发现沙钢股份存在以下违规行为:沙钢股份于2018年11月17日收到股东刘振光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但一直未披露该股东的股票减持计划。
江苏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披办法》) 第二条的规定,按照《信披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沙钢股份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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