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4月4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4日公布了内蒙古银保监局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银保监罚决字〔2019〕3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陈志能,该分行存在违反程序进行授信等的违法违规事实。
内蒙古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罚款5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9年3月6日。
千龙网北京4月4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4日公布了内蒙古银保监局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银保监罚决字〔2019〕3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陈志能,该分行存在违反程序进行授信等的违法违规事实。
内蒙古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罚款5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