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经济> 正文

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因违反程序进行授信等被罚50万元

2019-04-04 11:10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4月4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4日公布了内蒙古银保监局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银保监罚决字〔2019〕3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陈志能,该分行存在违反程序进行授信等的违法违规事实。

内蒙古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罚款5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9年3月6日。

责任编辑:都基强(QF0022)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