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3月26日 近日,山东安之畅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之畅)股东李国富因违规减持遭全国股转公司警示。
监管公告显示,经查明,2018年 12 月 18 日,安之畅股东李国富通过盘后协议转让减持安之畅股份 1,000,000 股,持股比例由 35.19%变动为 25.58%。 持股比例达到安之畅已发行股份的 35%、30%时未暂停交易。
2018 年 12 月 24 日,李国富在静默期内再次通过盘后协议转让减持安之畅股份 100,000 股,持股比例由 25.58%变动为 24.62%。
李国富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1.4 条的规定。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李国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