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2月19日讯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德威新材”)19日晚间公告称,该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3 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反垄断调查【2019】12 号)。
告知书显示,根据《反垄断法》、《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2018年7月24日对公司收购江苏和时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时利”)股权涉嫌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公司收购和时利股权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但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向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其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证据、处罚内容,以及其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和要求听证权。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该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基于调查情况和评估结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和《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对公司处以3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德威新材表示,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后续实施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