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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消费贷款业务贷后管理未尽职 农行乌鲁木齐分行被罚35万元

2019-02-13 10:28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2月13日讯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新疆监管局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新银保监罚决字〔2019〕19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胡建江,该分行存在个人消费贷款业务贷后管理未尽职,未发现信贷资金被挪用等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行为。

新疆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罚款人民币35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9年1月21日。

责任编辑:都基强(QF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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