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2月12日讯 (通讯员 李响) 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对电商经营行为作出规范。近日,延庆工商分局为张女士核发了全区首份使用网络经营场所注册的个体(电子商务)营业执照,意味着该网店和线下经营者一样拥有了“身份证”。
市民张女士是一名网店店主,主要经营化妆品、卫生用品、日用品,由于没有线下实体店,一直无法办理正式的营业执照。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后,明确通过淘宝、天猫、拼多多等电商平台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要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1月29日,延庆区首张电商营业执照成功发放到了张女士手中。
据了解,不同于传统的线下营业执照,电商营业执照最大的区别在于经营场所由实体地址变为网络经营地址,申请人无需再提交产权证明等住所证明材料,市场准入更为便捷。
延庆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延庆分局将继续为电子商务经营者做好服务,引导其合法经营,营造良好的电商经营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