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2月12日讯 1月25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京(丰)质监罚字〔2019〕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京梵可梵服饰有限公司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的工作服产品。北京市丰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对其处以罚款240元并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工具、原辅材料等行政处罚。
千龙网北京2月12日讯 1月25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京(丰)质监罚字〔2019〕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京梵可梵服饰有限公司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的工作服产品。北京市丰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对其处以罚款240元并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工具、原辅材料等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