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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依法履行赔偿义务 人保财险萧县支公司被罚10万元

2019-01-31 17:02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1月31日讯 1月31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皖银保监罚决字〔2019〕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萧县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人保财险萧县支公司存在拒不依法履行赔偿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安徽银保监局决定对该公司罚款10万元。

人保财险萧县支公司时任理赔分部经理黄昌顺为涉案保单理赔案件直接经办人,人保财险宿州市分公司时任理赔中心主任杨森为理赔条线上级负责人,对上述违法行为均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安徽银保监局决定对杨森警告并罚款3万元,对黄昌顺警告并罚款2万元。 

责任编辑:郑雪(QF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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