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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劳务费发票套现 杭州国宏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被处罚

2019-01-31 14:41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1月31日讯 1月31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浙银保监罚决字〔2019〕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按规定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编制或提供虚假材料两项违规,杭州国宏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宏代理”)被罚款39万元。

文件显示,2016年12月22日至2017年2月9日,国宏代理未投保职业责任保险。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二十四条,依据该法相关条例,浙江银保监局决定对其罚款人民币4万元。

此外,国宏代理还存在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行为。2018年6月至2018年8月,国宏代理通过上海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虚开劳务费发票2468507.50元,上海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扣除一定费用后,将2408300元返还给国宏代理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上述费用,国宏代理通过“主营业务成本-代理佣金成本”科目列支。

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二条,依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浙江银保监局决定对国宏代理罚款人民币35万元。

此外,时任公司执行董事冯江东,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知晓上述违法行为,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浙江银保监局决定对冯江东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1万元。  

责任编辑:郑雪(QF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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