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月31日讯 因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未披露,1月30日,厦门尚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为科技)和控股股东乔峰被股转公司出具警示函。
监管公告显示,经查明,2017 年 12 月 8 日,尚为科技向乔峰提供借款 70 万元人民币;2017 年 12 月 11 日,尚为科技向乔峰提供借款 76 万元人民币;上述借款共计 146 万元,占尚为科技 2016 年经审计净资产比值为 18.62%。尚为科技未及时对上述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尚为科技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5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乔峰直接参与违规事项且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未尽勤勉尽责义务,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5 条的规定。乔峰作为控股股东占用挂牌公司资金,违反了《业务规则》4.1.4 条的规定。
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尚为科技、乔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