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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储银行五原县支行因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等被罚20万元

2019-01-29 16:50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1月29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29日公布了巴彦淖尔银监分局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原县支行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巴银监罚决字〔2018〕3号、4号、5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原县支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苏炯,该支行存在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等违法违规事实。对此,裴磊、尹丽荣是直接责任人。

巴彦淖尔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原县支行罚款20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裴磊、尹丽荣分别给予警告,罚款5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1月13日。

责任编辑:都基强(QF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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