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月29日讯 近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川银保监罚字(2019)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金祥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金祥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存在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曹义时任该公司负责人,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直接责任。
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八)项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四川银保监局决定对金祥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罚款10万元;对曹义警告并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