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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贷收费,个人消费贷款被挪用 工商银行南通分行被罚47万元

2019-01-28 09:36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1月28日讯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南通监管分局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通银保监罚决字〔2018〕4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主要负责人为张海滨,该分行存在以贷收费,个人消费贷款被挪用的违法违规事实。

南通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罚款人民币47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2月29日。

责任编辑:都基强(QF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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