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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未审议披露 九芝堂和9名相关责任人被出具警示函

2019-01-22 17:39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1月22日讯 因关联交易未进行披露且未履行交易审议程序等违规行为,1月21日,九芝堂及9名相关责任人被湖南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中国证监会诚信档案。

2018年6月25日,九芝堂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10.11亿元受让刘梅森所持有的北京科信美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信美德”)26.87%的股权。

经湖南证监局核查,九芝堂董事刘国超认缴厦门蓝图清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蓝图”)99%的出资额。因此,厦门蓝图为九芝堂关联法人。厦门蓝图持有科信美德0.86%的股权,九芝堂购买刘梅森所持有的科信美德股权,将与关联方厦门蓝图构成共同投资科信美德。本次交易应被认定为关联交易,但九芝堂既未将本次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并予以披露,亦未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另外,交易对方刘梅森现任职的牡丹江霖润药用辅料有限责任公司为九芝堂董事长李振国实际控制;刘梅森投资交易标的资金 6,000 万元来源于李振国。九芝堂未充分披露上述信息。

九芝堂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董事长李振国,董事刘国超、李劲松、盛锁柱、杨承,董事兼时任董事会秘书徐向平和独立董事马卓檀、王波、张昆未勤勉尽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湖南证监局决定对九芝堂及李振国、刘国超、李劲松、盛锁柱、杨承、徐向平、马卓檀、王波、张昆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中国证监会诚信档案。

责任编辑:傅昱佳(QF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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