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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通山县支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被罚25万元

2019-01-17 11:28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1月17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17日公布了咸宁监管分局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山县支行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咸银保监罚决字〔2018〕2号、3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山县支主要负责人为赵学刚,该支行存在贷款三查不到位的违法违规事实。对此,涂清理负领导责任。

咸宁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山县支行罚款人民币25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项,取消涂清理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五年。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位2018年12月28日。

责任编辑:都基强(QF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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