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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后管理不到位致贷款资金回流 邮储银行咸宁市分行被罚30万元

2019-01-17 11:21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1月17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17日公布了咸宁监管分局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市分行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咸银监罚决字〔2018〕8号、咸银保监罚决字〔2018〕1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市分行主要负责人为文谟军,该分行存在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回流的违法违规事实。对此,丁铭杨负承办责任。

咸宁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市分行罚款人民币30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丁铭杨给予警告。

责任编辑:都基强(QF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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