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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发行盐城市分行因违规办理贷款动产抵押担保业务等被罚170万元

2019-01-07 09:29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1月7日讯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盐城监管分局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盐城市分行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盐银监罚决字〔2018〕4号、5号、6号、7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盐城市分行主要负责人为丁洪,该分行存在核销不符合呆账条件的贷款并且核销后也未采取有效的追偿措施催收、违规办理贷款动产抵押担保业务、未严格遵守资产转让真实性原则、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违法违规事实。其中,陈德林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盐城市分行核销不符合呆账条件贷款的行为负直接责任;姜加强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盐城市分行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行为负直接责任;茅飞龙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盐城市分行核销不符合呆账条件的贷款和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行为负直接责任。

盐城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盐城市分行罚款人民币170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陈德林、姜加强、茅飞龙给予警告。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2月10日。

责任编辑:都基强(QF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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