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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株洲分行违法违规办理虚假信用卡汽车分期业务被罚35万元

2018-12-29 11:09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12月29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29日公布了株洲监管分局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株银监罚决字〔2018〕15号、16号、17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侯军,该分行违法违规办理虚假信用卡汽车分期业务。其中,曾新勇担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信用卡中心主任期间对违法违规办理虚假信用卡汽车分期业务负直接管理责任。宾丽担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湘江支行副行长期间对违法违规办理虚假信用卡汽车分期业务负直接管理责任。

株洲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罚款人民币35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给予曾新勇、宾丽警告。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2月26日。

责任编辑:都基强(QF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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