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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鞍山分行因违规发放贷款被罚50万元

2018-12-25 15:23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12月25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25日公布了鞍山银监分局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鞍银监罚决字[2018]14号、15号、16号、17号、18号、19号、20号)。

决定书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常晓丹,该分行违规发放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其中,郭立新、张祥辉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的违规贷款负领导责任,赵佳龙负管理责任,宋城城负监督责任,张会革、韩利负承办责任。

鞍山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作出罚款50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郭立新、张祥辉、赵佳龙、宋城城、韩利作出警告,对张会革作出取消任职资格3年的行政处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2月19日。

责任编辑:都基强(QF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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