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2月25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25日公布了平顶山银监分局对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及何军、张继军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平银监罚决字〔2018〕5号)。
决定书显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朱建伟,该分行违规开展存贷业务;何军、张继军对违规开展存贷业务违法违规行为分别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责任。
平顶山银监分局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2013〕3号)第一部分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对中原银行平顶山分行罚款20万元;给予何军、张继军警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