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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银行宿州纺织路支行违规挪用信贷资金充当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被罚

2018-12-20 15:15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12月20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20日公布了宿州银监分局对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纺织路支行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宿州银监罚决字〔2018〕3号、4号)。

决定书显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纺织路支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杨航,该支行存在违反受托支付规定、挪用信贷资金充当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的违法违规事实。对此,杨航是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

宿州银监分局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纺织路支行作出罚款人民币20万元;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杨航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1月28日。

责任编辑:都基强(QF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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