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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白城分行因未严格审查借款人的偿还能力等被罚20万元

2018-12-17 09:50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12月17日讯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白城银监分局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分行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白银监罚决字〔2018〕5号、6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杨晟,该分行存在在办理个人贷款业务时,未严格审查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的违法违规事实。其中,周爽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分行未严格审查借款人的偿还能力负审查不力责任。

白城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分行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对周爽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1月19日。

责任编辑:都基强(QF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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