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2月17日讯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齐齐哈尔银监分局对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克东支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齐银监罚决字〔2018〕7号)。
决定书显示,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克东支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邹有瑜,该支行存在农户联保贷款“三查”未尽职的违法违规事实。
齐齐哈尔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克东支行罚款人民币3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2月3日。
千龙网北京12月17日讯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齐齐哈尔银监分局对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克东支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齐银监罚决字〔2018〕7号)。
决定书显示,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克东支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邹有瑜,该支行存在农户联保贷款“三查”未尽职的违法违规事实。
齐齐哈尔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克东支行罚款人民币3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