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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菱日联银行大连分行未执行固定资产投资资本金相关规定被罚50万元

2018-12-17 09:04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12月17日讯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大连银监局对三菱日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大银监罚决字〔2018〕19号)。

决定书显示,三菱日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野吕濑元太,该分行存在未执行《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的违法违规事实。

大连银监局依据《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09年第2号)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三菱日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罚款人民币5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2月4日。

责任编辑:都基强(QF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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