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2月14日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连发两道行政处罚书,对金运通网络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和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处罚原因为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规定。
济银罚字〔2018〕第20号、第21号行政处罚书显示,经查,金运通网络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依据有关规定给予金运通网络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警告,并处91万元罚款;对金运通网络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的1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金运通支付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规定已多次受罚。2016年6月,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规定,金运通支付被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罚款3万元。2017年11月,又因同样的原因再次被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处罚,被罚金额为20万元。
金运通网络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运通支付)是由山东金升集团投资控股设立的一家互联网第三方支付服务企业,2013年成立,注册资本1.06亿元。2014年7月,金运通支付正式获批央行颁发的互联网第三方支付牌照(许可证编号:Z202643700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