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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九集团拟溢价55%出清ST昌九股份 上交所火速问询

2018-11-23 14:28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11月23日讯 ST昌九11月22日晚间披露,当日控股股东昌九集团签署股份转让意向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 56,217,839 股 A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3%)转让给常州天宁物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宁物流),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可能变更为自然人吴俊、周仙。22 日晚,上交所火速下发问询函,对昌九集团高溢价转让股权的依据和合理性,以及天宁物流是否具备支付能力以及资金来源、筹措方式等情况进行了询问。

根据公告,协议中约定本次股权转让金额暂定为8 亿元,折合每股 14.23 元,11 月 22 日ST昌九股票收盘价为 9.20 元/股,溢价幅度为 54.67%。而ST昌九近年来营业收入偏低,扣非后净利润多年为负。

对此,上交所要求请转让双方结合当前市场情况、上市公司状况等因素,充分说明并披露股权转让定价的依据和合理性,以及溢价较高的原因,说明转让双方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另外,ST昌九11 月 21 日披露公告称,昌九集团所筹划的重大事项尚在初步论证、讨论筹划阶段,相关要素并未确定,是否实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11 月 22 日, 昌九集团即与天宁物流签署意向协议。成立仅半年,注册资本为 1300 万元的方天宁物流将收购昌九集团持有的全部上市公司23.3%的股份,股权转让金额为8亿元。

针对上述情况,上交所要求天宁物流说明并披露其主要财务状况、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主要考虑、是否具备支付能力以及资金来源、筹措方式等情况。以及让昌九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自查并披露,决定筹划本次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决策人员、筹划过程中接触的机构,以及为防止泄露内幕信息所采取的措施,说明是否存在泄露内幕消息的情形。

此外,根据公告,交易双方在意向协议中约定了 120 天的排他期,但未约定尽职调查期限和签订正式协议的最晚期限。上交所要求转让双方补充披露约定较长排他期的主要考虑和必要性、后续签署正式股份转让协议需满足的条件。

责任编辑:傅昱佳(QF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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