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经济> 正文

丽鹏股份一董事因违规卖出公司股票收深交所监管函

2018-11-13 10:37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11月13日讯 近日,深交所网站公布了关于对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丽鹏股份”)董事汤于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 210 号)。

监管函显示,丽鹏股份于2018 年 10 月 30日披露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汤于作为该公司董事,在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 3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卖出公司股票 527.41 万股,交易金额为 1,687.72 万元。

深交所指出,汤于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4条、第 3.1.8 条以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3.8.17 条的规定。对此,中小板公司管理部表示关注,并要求其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都基强(QF0022)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