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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金融因未在营业场所公示《金融许可证》被警告

2018-11-05 13:29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11月5日讯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上海监管局对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银监罚决字〔2018〕55号)。

决定书显示,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卫勇,该公司存在未在营业场所公示《金融许可证》的违法违规事实。

上海监管局依据《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四)项,责令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0月18日。

责任编辑:都基强(QF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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