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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储银行林芝市支行因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等“吃”20万元罚单

2018-11-02 10:10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11月2日讯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林芝银监分局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芝市支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林银监罚决字〔2018 〕2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芝市支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黎源,该支行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未尽职,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

林芝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21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6条、9条、13条、32条,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芝市支行罚款20万元,并责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8月24日。

责任编辑:都基强(QF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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