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1月2日讯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西藏银监局对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藏银监罚决字〔2018〕9号、10号)。
决定书显示,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侯勇,该分行贷款资金被挪用,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对此,何军负直接责任。
西藏银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对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罚款20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对何军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