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1月1日讯 近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监管公告显示,华艳生物未能及时披露公司实控人股权被司法冻结信息,构成信息披露违规,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监管公告显示,2017 年 12 月 14 日、2018 年 1 月 26 日,华艳生物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官建华所持公司 3,100,000 股、233,000 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1.21%;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会秘书刘艳所持 700,000 股、267,000 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9.05%。
华艳生物未能及时披露以上股权司法冻结信息,违反了《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 则》)第 1.4、1.5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十六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时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官建华、时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会秘书刘艳,同时作为股权司法冻结被执行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1.5 条的规定。
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华艳生物、官建华、刘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