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0月23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23日公布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喀什银监分局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喀银监罚决字〔2018〕1号、2号、3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李成亮,该分行在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过程中存在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等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行为。杨春林、李国庆在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行长助理期间,对该分行上述违法违规事实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喀什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作出罚款人民币23万元,对李国庆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对杨春林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