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0月19日讯 近日,北京保监局发布“京保监罚〔2018〕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民太安公估北分)及相关责任人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民太安公估北分欺骗被保险人的行为,违反了《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2015年修订)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据该规定第六十八条,北京保监局决定对其处以警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违规行为。
同时,民太安公估北分工作人员张野是上述违规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根据《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2015年修订)第七十条,北京保监局决定对张野处以警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