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0月16日讯 10月16日,北京保监局发布“京保监罚〔2018〕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北京启盛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北京启盛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委托未持有本机构发放的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保险销售的行为,违反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相关规定,北京保监局决定对该公司处以警告、罚款11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同时,时任启盛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周斌对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北京保监局决定对周斌处以警告、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