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经济> 正文

ST长生:子公司长春长生将被追缴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

2018-10-08 13:26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10月8日讯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长生”)8日午间公告称,近日,该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长春长生”)收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长高税通【2018】9408号,依据吉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关于取消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吉高企字【2018】12号)文件之规定,从2017年度起取消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高企证书编号:GR201722000103)高企技术企业资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五章第四十三条及《税收减免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的相关规定,决定追缴长春长生自2017年度起因取消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而不缴少缴的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

ST长生表示,长春长生因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而补缴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具体影响须待税务机关进一步确认。

责任编辑:都基强(QF0022)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