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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康联安徽省分公司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被罚

2018-09-27 10:00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9月27日讯 近日,安徽保监局发布“皖保监罚〔2018〕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交银康联安徽省分公司的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交银康联安徽省分公司存在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九项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安徽保监局决定对其罚款30万元。 

同时,交银康联安徽省分公司时任法人业务部高级法人业务经理刘锴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时任总经理陈佩敏分管法人业务部,对上述违法行为亦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安徽保监局决定对陈佩敏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刘锴警告并罚款7万元。 

责任编辑:郑雪(QF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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