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9月27日讯 近日,安徽保监局发布“皖保监罚〔2018〕1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幸福人寿安徽省分公司的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幸福人寿安徽省分公司存在客户信息不真实、虚列费用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安徽保监局决定对其罚款48万元。
同时,幸福人寿安徽省分公司时任银行保险部总经理沈安平,对银保渠道业务客户信息不真实、银行保险部虚列费用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时任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包满园对营业部虚列费用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时任总经理钱劲松,主持分公司全面工作,且2017年9月前分管银行保险部,对上述违法行为均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安徽保监局决定对钱劲松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沈安平警告并罚款3万元、对包满园警告并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