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9月20日讯 近日,内蒙古保监局发布“内保监罚〔2018〕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的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完整规范的业务档案的违法行为。2017年,该公司所辖赤峰营业部业务档案内容仅包含险种、承保保险公司、合计保费和佣金,未逐笔记录投保人、保单号、保费等其他信息。时任公司主要负责人刘继强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文件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2015年修改)第三十二条规定,根据该规定第八十条规定,内蒙古保监局决定对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处以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刘继强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