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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向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 广东建工集团收深交所监管函

2018-09-17 10:00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9月17日讯 深交所网站17日公布了关于对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 186 号)。

监管函显示,2017 年 12 月 29 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粤水电”)披露《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事项获广东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称,粤水电收到控股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水电集团”)的通知,经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将水电集团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5 日,粤水电披露《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此次股权划转后,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为粤水电间接控股股东,间接持有粤水电合计 35.37%的股份。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粤水电股份超过 30%,但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及时向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直至 2018 年 7 月 6 日,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才提交相关豁免申请。

深交所指出,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4 条、《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4 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4.1.2 条的规定。对此,深交所要求该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都基强(QF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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