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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信贷资金流向监控不力 邮储银行含山县支行被罚20万元

2018-09-17 09:48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9月17日讯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中国银监会马鞍山监管分局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县支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马银监罚决字〔2018〕1号、2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县支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王晶,该支行存在个人贷款资金被借款人直接从该支行贷款账户转至房地产公司在该支行账户,该支行对信贷资金流向监控不力,且贷后检查均未发现贷款资金被挪作他用的违法违规事实。朱明俊作为该支行分管信贷业务副行长,对违法行为管理不力,应负管理责任。

马鞍山监管分局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2号)第七条、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县支行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2号)第七条、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对朱明俊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8月20日。

责任编辑:都基强(QF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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