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经济> 正文

减持股票前未公告减持计划 中洲控股时任副总裁收深交所监管函

2018-09-04 08:53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9月4日讯 近日,深交所网站公布了关于对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裁林长青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18〕第 83 号)。

决定书显示,林长青作为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洲控股”)时任副总裁,于 2018 年 8 月 22 日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中洲控股股票 109,300 股,占中洲控股总股本的 0.0164%,减持金额为 189.09万元。林长青未按照规定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公告减持计划。

深交所指出,林长青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和《股票上市规则》第 3.1.8 条的规定。对此,深交所要求中洲控股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的规定,严格规范股票买卖行为,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责任编辑:都基强(QF0022)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