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经济> 正文

河北宣工因两项环境违法行为合计被罚10万元

2018-08-23 16:28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8月23日讯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河北宣工”)23日晚间公告称,该公司于2018年6月4日收到张家口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张环罚【2017】39号)。

据悉,张家口市环保局于2017年12月12日对河北宣工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喷漆流平室车间未按环评要求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减少废气排放;喷漆流平室车间使用的活性炭自2015年至检查之日未更换,未按要求向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张家口市环境保护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张家口市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该公司罚款五万元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该公司罚款五万元整,两项合计罚款壹拾万元。

河北宣工表示,公司管理层对此事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专项工作组,一是安装了光氧催化设备替代了原来的活性炭吸附装置,从源头上消除了该危废物的产生。二是按照相关要求即刻向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前期使用的活性炭进行申报,同时委托第三方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置。

以上行政处罚未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已要求相关部门及人员加强对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持续提高内部管理和控制水平,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责任编辑:都基强(QF0022)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