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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后超两月未完成利润分配事宜 台海核电收深交所监管函

2018-08-16 15:54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8月16日讯 深交所网站16日公布了关于对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台海核电”)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157号)。

监管函显示,台海核电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监管函发出之日,台海核电仍未完成利润分配事宜,距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已超出两个月。

深交所指出,台海核电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1.4.5条、《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1.4.5条的规定。对此,深交所要求该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在2018年8月23日前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对外披露,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都基强(QF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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