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8月15日讯 8月15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的宜宾保监罚〔2018〕12号行政处罚书显示,因临时负责人实际任期超过规定期限并开展业务,四川远诚保险销售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和相关责任人遭处罚。
行政处罚书显示,经查,远诚销售泸州分公司存在临时负责人实际任期超过规定期限并开展业务的违法行为,涉及金额56510.03元。任媛茹时任远诚销售泸州分公司临时负责人,应负直接责任。
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年修订)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年修订)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宜宾保监分局决定对远诚销售泸州分公司罚款3万元;对任媛茹警告并罚款3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