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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报中资产减值损失等项目披露错误 *ST宁通B收深交所监管函

2018-08-14 10:02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8月14日讯 深交所网站14日公布了关于对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宁通B”)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18〕第78号)。

监管函显示,*ST宁通B分别于 2018 年 7 月 14 日、8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关于 2017 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显示,该公司 2017 年运输费、会计差错调整等财务核算存在不符合会计准则的情形,累计影响 2014 年度-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50.45 万元、126.80 万元、142.94 万元、-289.86 万元;2017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个别银行账户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不符,累计差异为101.75 万元。因前述事项导致该公司 2014 年度-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由-1897.65万元、-1659.08万元、-643.46万元、1188.52 万元调整为-2053.31 万元、-1533.12 万元、-506.38 万元、898.29万元。另外,*ST宁通B 2017 年年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内容中,存在预收款项账龄列报错误、存货明细列报错误、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披露错误的情况;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资产减值损失、应收账款、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项目披露错误。

深交所指出,*ST宁通B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4 条和第 2.1 条的规定。*ST宁通B董事长徐千、总经理李林臻、时任总会计师石炼,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2.2 条和第 3.1.5 条的规定。对此,深交所希望该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责任编辑:都基强(QF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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