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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社区佳乐广场营业部因临时负责人任期超规定期限被处罚

2018-08-10 14:32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8月10日讯 8月10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发布的处罚信息显示,因临时负责人实际任期超过规定期限,人保社区佳乐广场营业部被宾保监分局处以罚款5千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经查,人保社区佳乐广场营业部存在临时负责人实际任期超过规定期限的违法行为。周大平时任人保社区佳乐广场营业部临时负责人,应负直接责任。

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年修订)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年修订)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宾保监分局决定对人保社区佳乐广场营业部罚款5千元,对周大平警告并罚款1千元。

责任编辑:傅昱佳(QF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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