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8月8日讯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珠海中富”)8日晚间公告称,近日,该公司接到深圳市捷安德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简称“管理人”)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转达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粤03破10号之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深圳中院”)于2018年8月1日裁定宣告捷安德破产。
《民事裁定书》显示,2018年8月1日,管理人以深圳市捷安德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捷安德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申请深圳中院裁定宣告捷安德公司破产。
深圳中认为,捷安德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破产清算条件。无人申请对捷安德公司重整或者和解,依法应当宣告捷安德公司破产。管理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裁定宣告深圳市捷安德实业有限公司破产。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珠海中富表示,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