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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天明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负责人任职超期被罚

2018-08-08 16:35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8月8日讯 近日,宁夏保监局发布〔2018〕17号行政处罚决定,对宁夏天明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宁夏天明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临时负责人实际任期超过规定期限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根据该规定相关条例,宁夏保监局决定对该公司予以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对时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马士雯予以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

责任编辑:郑雪(QF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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