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8月7日讯 近日,四川保监局发布“川保监罚﹝2018﹞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以下简称“平安财险四川分公司”)的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2016年至2017年6月,平安财险四川分公司存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的违法行为。廖雪松时系平安财险四川分公司渠道中心综拓业务部总经理、刘波时系平安财险四川分公司渠道中心车行业务一部渠道总经理,均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该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四川保监局依据该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平安财险四川分公司罚款30万元,对廖雪松警告并罚款6万元,对刘波警告并罚款2万元。